《关于开展学习刘涌同志活动的通知》zt
中国黑社会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近日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学习刘涌
同志活动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地黑社会组织:
近日,各大媒体都以重要版面突出报道了沈阳黑社会战线的优秀干将
,新时期黑社会领导人的楷模刘涌同志虎口脱险的的惊险事迹。刘涌同志
自从投身于黑社会工作以来,恪尽职守,精益求精,在4年半时间里,作案
47起,致死致伤42人,很少失手,以一个优秀黑社会干部的实际行动,践
行了把黑社会工作推向社会各个层面的重要思想。他,不仅是当代黑社会
的优秀楷模,也是世界黑社会战线的突出典型。
我们学习刘涌同志,就是要学习他聪慧的头脑,高明的手腕。刘涌同
志凭借闯荡江湖几十年的阅历和强硬的后台,硬是在全国人民的质疑声中,
在铁证如山的证据面前,惊险脱险.他的脱险打破了正义,公正,法律不可战
胜的神话,为我们的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我们学习刘涌同志,就是要学习他善于结交各种保护伞以结成最广泛
的统一战线。刘涌同志的工作处于同各种执法机关斗争的第一线,处在光
明与黑暗较量的前沿阵地,环境复杂,形势严峻。在这种情况下,要做到
杀人不偿命,首先要求执法机关与我们一条心。对此,刘涌同志一头扎进
去,没日没夜的工作,从而铸就了他的辉煌业绩。
我们学习刘涌同志,就是要学习他与时俱进的优良作风和进取精神。
在长期的杀人越货的工作中,刘涌同志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孜孜不
倦,刻苦学习钻研各种犯罪手段,以开拓精神探索创新,不断提高理论修
养和犯罪水平,从而为其除掉一个又一个看不顺眼的人奠定了坚实基础。
他的这种难能可贵的敬业好学精神和求真务实、奋发有为的工作作风,是
我们黑社会事业不断发展和开拓创新的宝贵精神财富,值得我们认真学习
和发扬光大。
各地黑社会组织要把开展向刘涌同志学习的活动,作为当前进一步加
强黑社会队伍建设,做好新时期黑社会工作的重要举措抓实抓好、抓出成
效。特别是各级头目要带头学习,率先垂范,在黑社会队伍中营造一种学
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要把学习刘涌活动切实贯彻落实到各
项工作中去,不断地开创黑社会工作新局面,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向世界黑
社会大会大献礼。
黑社会中央宣传部 中央组织部
200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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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aprildream(兔尾巴)回复于 2003-09-02 06:04:54 得分 0
刘涌被辽宁高院改判死缓后
我是一名经过4年正规法律本科学习,从事审判工作10几年的法官,在
网上看到了刘涌被辽宁高院改判死缓的消息。今天,又看到了刘涌的辩护
人“田大律师”的一些高见,不免有些想法要一吐为快。
1、从网上的评论看,几乎百分之百的网民都对改判持坚决反对的态度
,这是一种民意的反映。“田大律师”认为网民的评论是建立在一个宣传
失实的基础之上的,那么,我想请问“田大律师”一句,你为什么把真实
的东西宣传出来呢?要知道,广大人民要求之一就是把事实公布出来。是
不敢还是???
2、辽宁高院改判的主要理由,是“不能从根本上排除在侦查过程中存
在逼供情况”。这里要注意的是不能排除而不是肯定有逼供情况。退一万
步讲,即使存在逼供情况,是不是就能改判?我国法律规定,定罪量刑要
综合案件的全部证据来进行,而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只是证据的一个,只要
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即使没有口供也能定罪。从广大群众已看到
的相关报道看,刘涌犯罪集团的犯罪事实是清楚的,证据是充分的,这从
其犯罪集团的成员被判死刑也可以得到证实。如果口供取得有瑕疵,完全
可以不采用,只要其它证据充分,就应按犯罪事实定罪量刑。如果仅因为
有部分证据的取得可能有瑕疵,而该证据又对犯罪事实不能产生决定性的
影响,就以该瑕疵为由来改判死缓,就不能不让善良的人民感到这里面可
能存在这黑暗了。
3、我国刑法第26条第3款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该条款的规定并未采用什么深奥的字
眼,其内容人们不难理解。现在,对刘涌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
子这一事实,连辽宁高院都加以的认定。而“田大律师”则举一个似是而
非的例子来误导人们的认识。“它”(请原谅我在这因气愤等原因而忘记
了汉语的基本常识)举到“比如一个盗窃集团中的一个成员,在盗窃时,
又猥亵妇女,那么这个集团的首犯就不应该为那个成员猥亵妇女的行为负
责”。在这里,我想依据法律规定来说明几个问题。A、刑法26条之所以这
么规定,是为了加强对首要分子的打击力度,你是首要分子,就要对犯罪
集团的全部犯罪事实负责,而不管你是否实施了每一个具体的犯罪行为。
这是法律的规定,必须执行。不存在依此处罚公平不公平或进行其他理解
的问题。B、“田大律师”故意混淆犯罪集团和盗窃集团的概念。盗窃集团
是犯罪集团,但不能等同犯罪集团。如果这个集团即实施了盗窃,又实施
了强奸、猥亵,那它就不是盗窃集团,而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当然要对
全部犯罪事实负责。这就和盗窃集团的首要分子,虽然没有参加盗窃集团
的每起盗窃活动而要对全部盗窃行为负责一样。C、上述道理,并不高深,
我相信“田大律师”完全懂得。那么“田大律师”为什么又要去举那么个
例子?难道“它”不怕全国人民耻笑吗?我想结论只有一个,“它”得了
黑利,得到了许多刘涌沾满人民鲜血的不义钱财。
4、作为法院的一名成员,我现在能强烈地感到广大人民对“人民法官
”的不满、不信任。我曾在一个网站的调查当中,发现了人们对法院的满
意率只有百分之七的结论,在公检法三家位列最后。当前,最高人民法院
下大力气想改善人民法院的形象并付出了努力。但是,如果都象刘涌案件
这样,我们能让人民群众满意、相信吗??????肯请我们的党、我们
的最高法院,千万不能忽视对该案件的处理。不管结果如何,都应该给人
们一个信服的结论。不能对此事吃持回避的态度,要知道,回避是回避不
了的。回避所能带来的只有人们的进一步不信任。 新浪网友评论Top
2 楼JCC0128(代码写到手抽筋)回复于 2003-09-02 08:05:55 得分 0
好好学习刘涌伟大精神
天天抢劫强奸杀人放火Top
3 楼QQ86087516(剑网)回复于 2003-09-02 08:37:48 得分 0
同意!,戴顶头盔向上顶!Top
4 楼FlyingBird0001(飞来飞去,飞来飞去,没有尽头)回复于 2003-09-02 08:41:17 得分 0
100遍啊100遍Top
5 楼topology18(莲)回复于 2003-09-02 09:07:45 得分 0
愚民日报沈阳电 记者吴理讲报道:在表扬刘涌大会上,他非常谦虚,他说:我也是以三水同志“5·31”重要讲话为指导,贯彻黑心会议精神,这是憎强学习实践“三个代”的结果.
刘涌强调,要认真总结运用学教经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黑社会基层组织建设。一是“把清除异见作为振兴黑帮的第一要务”,促进烧杀抢掠水平上新台阶。坚持用“三个代”重要思想统揽黑社会工作全局,教育和引导广大黑社会成员强化强盗意识,在加快发展上想损招、下苦功、求实效。
我们要学刘涌,以打倒正义为己任,进一步发扬光大"三个代"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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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aprildream(兔尾巴)回复于 2003-09-02 09:12:36 得分 0
代拟刘涌给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感谢信
http://www.peopledaily.com.cn/GB/guandian/...36/2040299.html
网友:朱新美
亲爱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诸位领导和本案主审法官们:
你们好!你们辛苦了!
真的,我没有读过几句书,不知道该怎么来表达我此刻万分激动的心情,我也不知道再能用什么来表达我对您们的感激之情。是你们将我从死亡的边缘拉了回来,你们是菩萨的化身;是你们将我从“鬼门关”召回,你们是生命的守护神;是你们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你们是正义的化身。我真恨不得用世界上最美好的语言来歌颂你们,可惜我读书太少文化水平太低,特别是此刻我激动得手在颤抖,我的心在剧烈地跳动,我无法充分表达我的意思,总之,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省高院的法官们,您们真是太伟大了!能落在您们手上,我真是太幸运了!
辽宁省高院诸位领导、诸位主审法官,我原先真是个法盲,我原以为判决了就会马上吃枪子儿,以为就是死一万次也洗刷不了我欠下的血债。因为我从1989年开始就过着刀口上舔血的生涯,当年9月,我还是沈阳市太原街一介小混混的时候,就同宋健飞等6人将一个叫宁勇的人打伤导致脾脏被摘除,初战告捷,我就一发而不可收了。具体事迹我就不多说了,这你们都知道。正如你们的判决书中所说,我犯下了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经营罪、行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妨碍公务罪等多项滔天大罪。我原以为自己罪不可恕非死不可,于是在公安快要抓住我的时候我就想自杀,结果没有死成。好在当时没有死,死了真是白死,还会说我是畏罪自杀呢?铁岭法院判我死刑,中级法院就是中级法院,这些人法律知识还没有学到家,他们像我对自己的量刑一样还不够准确。还是省高院的法官们对法律有更深的理解,我十二万分地感谢您们,没有您们我现在也同我的下属宋健飞一样做了孤魂野鬼。
我深深地知道,法律是公正的。虽说我是黑社会组织的老大,坐头把交椅,正如铁岭法官说的,我是首犯。但首犯就非杀不可吗?还有人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规定,《刑法》不也是人制定的吗?真是法盲一个。的确,我手下还有“四大金刚”,有人说是爪牙,确实是爪牙。可我的一个叫宋健飞的爪牙被判了死刑,而且已经执行了。我深深地感到对不起他,宋健飞虽然心狠手黑,但他也是在我的领导下所犯下的罪行呀!的确,我制造的每一场血案中都有他,按理,应该杀我,现在却杀了宋健飞,虽然杀他也是罪有应得,但我仍然心存内疚,我没有保护好自己的下属,真是惭愧啊!我真想替他去死。可我罪不致死啊!不过,古人说得好:丢卒保车嘛,现在“丢车保帅”也说得过去。我深深地知道,在我们这个罪大恶极的黑社会组织中,总是要杀个把子人,不杀半个也是说不过去的,大家都不死,别人是要说闲话的。宋健飞被杀了,留下了我这个黑社会组织的领导人,我向省高院保证:我一定会时时刻刻在心里劝告他在天国别再打打杀杀了,要搞黑社会就做黑社会组织的老大,更重要的是要加强纵向联系,相信天国的法官们也会像我们省高院的法官那样慧眼识法,也会是公正的。不过也还得多搞点钱,不死也得放点血,就像这次罚了我1500万元,总算保住了这条小命。在此,我再次向省高院法官们的秉公执法表示深深的敬意,能排除干扰,判我暂时不死(事实上死缓就是不死),难能可贵啊!
我为自己能生活在这样一个依法治国的法制社会而感到深深的骄傲和自豪。我保证,在这两年之内我不会再犯事了,而且要好好表现,争取减刑,争取早日出去。我现在身体不怎么好,你们也都看到了,我就四十来岁,可头发就有些灰白色了,心肝脾胃肾那儿都有毛病。当然,我也知道,要想现在就保外就医,看来还不是时候,眼下一些法盲还在报刊和网上胡说八道,就省高院对我的判决搞什么质疑,真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好象他们比我亲爱的辽宁省高级法院的法官们还要水平高,真是自不量力啊!质疑?让他们质疑去吧!再过两年老子(唉哟,说来说去又狂了)保外就医,气死他们去!我还要经商办企业还要赚钱,该感谢的我一个也不拉。那些爬格子搞什么质疑的,非要赶尽杀绝吗?还居然对判决我的省高院有不满情绪,各位法官,别着急,我一定会给您出这口恶气,看我保外就医出去后怎么收拾他们!
辽宁省高院诸位领导、诸位主审法官,在我的身上体现了你们的法律水准,展现了你们的良知,看到了你们对生命(那怕是死刑犯的生命)的敬畏,你们是好样的,我不会忘记你们的大恩大德,不会忘记是你们给了我第二次生命,你们是我的再生父母,我不会忘记你们。
再次,再再次,再再再次感谢你们!
顺致最崇高的革命敬礼!
逃过一死的辽宁省黑社会组织老大 刘涌敬上
2003年8月To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