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贴子被删除时
贴子被删除时一般不会公告通知,除非有疑问时,因为版主的时间也是有限的,如果你觉得被删除的帖子是符合csdn规定的制度的,可以给大版主发短信询问原因,也可以在非技术区发0分贴询问,注意询问时的口气,如果出言不逊,只有封之
询问时请贴出被删除的内容,如果信誉分降低而又没有删除记录的是被csdn总部的人删除的,我们也无能为力,可以到社区支持版询问
帐号在java版被封,如果你觉得有问题可以到社区支持版里投诉
java版的管理绝对透明,有什么不满可以提出,但要注意措词,不能得到解决的可以到社区支持版里投诉
问题点数:0、回复次数:11Top
1 楼filippo1980(药师★(腐败中......))回复于 2004-09-04 23:25:57 得分 0
支持!Top
2 楼YuLimin(阿敏总司令:简单就是美—钻石闪闪您快结贴!)回复于 2004-09-05 13:31:16 得分 0
CSDN社区用户行为准则 (2001.06.18)
总则
一、遵守国家相关法规。
二、服从CSDN会员登记条款,服从版主及总版主对纠纷的调节。
三、服从各版版主主对各自版块的规定,与国家法规有冲突的地方以国家法规为准,与本准则有冲突的可以投票表决。
四、同意接受版主和总版主的表扬、批评、警告、处罚讨论和处罚结果等公开发布的帖子
五、合理、正确的使用投诉功能
六、对于本准则可以讨论,提修改意见,但是在修改之前必须遵守本准则
细则
一、不该发表的言论及评判标准
1.违反国家法规的话题:明显违法法规或者国家司法人员认为违法;
2.伤害他人的、故意挑起事端的话题:骚扰、中伤、污蔑他人,由受伤害者投诉或者网友评判;
3.泄露他人隐私,机密文件的话题:由被泄露者投诉;
4.恶性灌水。
恶性灌水的定义:
a.连续发送大量相同内容的帖子
b.发送大量没有意义文字图形
c.大量拷贝别人的内容的灌水(解决技术问题的拷贝不在此列)
D.在技术问题中大量回复灌水的内容
二、不提倡发表的言论及评判标准
1.政治敏感话题:这有版主具体把握;
2.传播淫秽、暴力和让人作呕的话题:由网友评判或投诉决定;
3.不文明、不健康的语言:“TMD”,“KAO”之类不健康的语言不要太过了,问题标题中严禁出现,由版主具体把握;
4.多次发送相同主题内容的问题及回复,问题比如“送分系列一”……“送分系列十”,回复比如“关注”“关注”“再关注”等,但是允许问题作者有限的刷新帖子;
5.空洞无物或文不对题的内容,比如大篇幅的空格,反复重复一句话等。
三、关于标题的规定
1.标题尽可能表明清楚的问题,不要出现文不对题或者没有意义的标题;
2.标题中禁止出现不文明和容易引起歧义的词语;
3.对于意见和投诉的贴子请在标题前注明“投诉”“意见”;
4.对于可能引起强烈争议请在标题前注明“讨论”,比如“讨论!VB和DELPHI谁好?”;
四、意见和投诉
意见投诉是网友向版主反映问题的主要手段。
1.投诉的方式:email和发帖子,帖子的标题中前面必须带有“投诉:”;
2.投诉的地点:如果是对某一版块的投诉,可以发在该版中,但不得给分,因为技术版块的分数将影响专家分,给分的投诉必须发到“建议和意见”子社区中;
3.投诉的内容:任何违反本细则一、二、三条的都可以投诉,投诉的帖子只限一个,只有回复超过100才可以另外在发帖子,投诉的内容同样不得违反本准则,否则网管有权利不与处理,或者删除;
4.email投诉:凡是投诉帖子得不到回复,或者恢复不满意者均可以email投诉,email地址:webmaster@csdn.net,对email投诉还不满意者可以继续投诉到zdg@csdn.net;
5.投诉的响应:对于帖子投诉有版主处理,总版主不能保证浏览每个投诉的帖子,需要总版主和网管处理的意见和投诉请用email通知。对于email投诉我们一般在当天回复,最迟在一定5个工作日内回复。
五、版主的在社区的权利、义务
1.将精彩的贴子添加到精华区;
2.对本社区的所有的不符合本社区要求帖子转移到任意社区或者删除;
3.对本社区未给分的贴子进行删除、加分、给分操作,有权审核通过本版的FAQ集;
4.有权利以CSDN的名义组织各种活动;
5.没有足够的时间维护社区或者该版的网友投反对票并通过的版主将被免除版主;
6.总版主负责监督版主的工作,接受投诉,管理没有版主的版块的工作,同时可以处理任何不符合本准则的帖子。
六、对违反本准则可能得到的奖罚
1.违法国家法规的有司法机构处罚;
2.版主可以执行奖罚:表扬,提醒,警告,严重警告;
3.总版主除了可执行版主的讲罚外还可以执行:物资奖励,封ID(暂时停用),永久停用ID;
4.版主执行讲罚同时可以发公告的帖子;
5.网友对以上讲罚有投诉和公开讨论的权利,但不得有攻击版主的行为。
本准则任何与国家法规有冲突的地方以国家法规为准,并可以重新修改准则。
百联美达美对本准则拥有最终解释权。Top
3 楼bluesky35(蓝天)回复于 2004-09-05 15:09:50 得分 0
支持!!!Top
4 楼totodo(土豆仙)回复于 2004-09-05 16:27:15 得分 0
强烈支持:)Top
5 楼filippo1980(药师★(腐败中......))回复于 2004-09-05 18:26:14 得分 0
再支持!Top
6 楼cuizm(射天狼 http://www.j2soft.cn/)回复于 2004-09-06 12:54:09 得分 0
支持!!Top
7 楼liutang2(Believe I Can Fly!)回复于 2004-09-07 09:17:12 得分 0
穿裤衩的也来支持之!!Top
8 楼liutang2(Believe I Can Fly!)回复于 2004-09-07 09:18:54 得分 0
4.恶性灌水。
恶性灌水的定义:
D.在技术问题中大量回复灌水的内容
一定要严格管理阿Top
9 楼xiangyyy(老土)回复于 2004-09-07 10:32:44 得分 0
支持!!Top
10 楼YuLimin(阿敏总司令:简单就是美—钻石闪闪您快结贴!)回复于 2004-09-09 22:26:00 得分 0
http://community.csdn.net/expert/Topicview2.asp?id=2865276
主 题: SUN JAVA 的题库我有 那些朋友要可以联系我!
作 者: huang231 (huang231)
等 级:
信 誉 分: 100
人 气: 32
所属社区: Java SUN Java 认证
问题点数: 20
回复次数: 49
发表时间: 2004-3-20 15:19:32
广告贴,删除Top
11 楼silversnowjing(青礞石(静之续_风信子)_Lapis Chloriti)回复于 2004-09-12 23:40:11 得分 0
好凶哦!笑,支持!To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