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幾個基礎的語法問題 ( 繼續討論 )
還是關於全局對象和變量
關於: JeromeLiu(烛光) 說的;
public class Const {
//类静态方法
public static int hello() {
return 1;
}
} 调用时候直接 Const.hello(); 就可以了.
而在程序, 已經有了public xx class, 我再定義 public class Const就提示
要再package中另開一個文件來存放這個類. 不能定義再同一文件中.
问题点数:0、回复次数:6Top
1 楼xitianjile(空想社會主義)回复于 2005-02-03 12:54:44 得分 0
在同一个包里已经定义两次!!
那不就是重复命名了嘛!!
你把后来定义的嵌入倒xx类中其实也相当于在那个包下建了一个Const的类.Top
2 楼mu_x(阿木)回复于 2005-02-03 13:08:36 得分 0
一个.java文件中只能包含一个public class。Top
3 楼Dan1980()回复于 2005-02-03 13:49:18 得分 0
一个.java文件(也叫一个编译单元)中,也就是一个编译单元中只能最多有一个public的类,并且如果有的话,这个类名必须与.java文件的文件名相同。Top
4 楼nj_draker(draker)回复于 2005-02-03 14:03:04 得分 0
那該如何是好, 不就沒辦法用全局對象了碼 ?
或者說,要用必須要package先搞個包 ?Top
5 楼Dan1980()回复于 2005-02-03 14:07:55 得分 0
可以啊,如果你不需要跨包访问的话,不一定要用package的,用默认包访问就可以了,当然推荐总是使用包的结构。所有在同一个包里面的类不需要import,也不用定义成public就可以直接访问了。Top
6 楼baiyun0377(kevin)回复于 2005-02-03 14:40:42 得分 0
你只要把一个不定义成public的 就可以放在一个包里,在一个包里的可以互相引用
在次强调一下,在一个类文件中 只能有一个public的类,而且这个public类的类名要和这个类文件的名字相同.要不你在编译的时候就会出错了To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