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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腾讯起诉15名离职员工跳槽竞争对手(转)——大家积极讨论啊 [已结帖,结帖人:Mailbo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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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08-11-08 15:54:02 楼主
    http://tech.sina.com.cn/i/2008-11-07/18332565542.shtml
    腾讯起诉15名离职员工跳槽竞争对手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7日 18:33  新浪科技

    深圳福田法院发出的传票
      新浪科技讯 11月7日傍晚消息,腾讯公司刚刚确认,已正式向深圳福田法院起诉15名涉嫌集体跳槽的员工,原因是这些员工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腾讯强调,这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行为。

      腾讯的上述表态,是对网上相关传闻的正面回应。昨日下午开始,在天涯等论坛中出现了“腾迅QQ把员工告上法庭,两年内不许踏足互联网”等相关帖子。这些帖子均指出,腾讯对一批跳槽的基层技术人员提出起诉,诉状已寄到这些员工家中,给他们的工作与生活造成麻烦。

      据悉,该案件将于12月26日上午在深圳福田法院首次开庭,目前双方纠纷的要点在于:这些员工当初与腾讯签署的劳动合同中有一项竞业禁止约定,规定离职员工在2年内不得加盟其他与腾讯相关业务有竞争关系的企业。腾讯认为,提起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诉讼是正当维权,但相关员工认为腾讯未支付竞业禁止补偿,因此该协议并不成立。

      根据一名离职员工提供的资料,该规定的具体内容为(在双方劳动合同的第7页):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不得在研究、生产、销售或维护甲方经营范围的同类产品与服务(包括即时通信软件产品、通信聊天交友服务、移动通信增值服务、网络电子游戏、网络娱乐、互联网信息资讯、其他网络产品、其他通信产品、其他软件产品等)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也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间接地为这些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或提供服务。

      据一名关注此事的律师表示,竞业协议分为法定和约定,对通常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是法定竞业协议,由于其工资非常高,不一定需要支付补偿。而对于不是很重要的员工,从法理上来讲,需要支付补偿才能生效,但对不同案例还需要具体分析。

      另据消息人士透露,近期遭腾讯起诉的员工不止15名。实际上,腾讯最近相继有近百名员工跳槽到几家与腾讯有竞争关系的互联网企业,腾讯希望通过分批诉讼的办法,防止更多“集体跳槽”事件发生。

      由跳槽引发的诉讼此前在IT业内并不少见,百度曾对跳槽谷歌的员工提起诉讼。而业内最受关注的一桩诉讼是李开复于2005年从微软跳槽谷歌遭诉,该诉讼后来三方秘密和解,李顺利加盟谷歌。(全智 韩枝)

      附:腾讯对该事件的声明

      1、本次腾讯公司向集体跳槽至某互联网公司的15名前员工提起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诉讼,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行为。

      2、腾讯认为,正常的人员流动属于合理现象,腾讯也在不断积极吸引外部优秀人才的加盟。但腾讯希望每一位加盟的员工都能秉持正直的价值观和基本的职业道德,不要将应属于其原公司的商业机密或技术秘密带入腾讯,同样,我们也不允许离开腾讯公司的员工做出这种损害原公司利益的行为;

      3、最近一段时间,该公司为了谋求便捷发展,不断对腾讯员工进行恶意挖角,给腾讯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造成了极大困扰,并导致了腾讯所投入巨资的一些研发项目搁浅、商业机密流失。

      4、竞业限制在我国有明确法律规定,腾讯与这15名前员工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也依法规定了竞业禁止条款和保密条款,发放了相应的津贴和补偿,也曾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对其进行培训,并将相关商业机密、技术秘密对其保持透明。员工离职后如不能依法遵守协议,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0  修改 删除 举报 引用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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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cxnv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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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08-11-08 15:58:491楼 得分:2
    完全理解, 跳槽也要讲究有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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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ybs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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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08-11-08 16:09:462楼 得分:2
    我连讲道德的机会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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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nuxjava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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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08-11-08 16:11:053楼 得分:2
    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不得在研究、生产、销售或维护甲方经营范围的同类产品与服务(包括即时通信软件产品、通信聊天交友服务、移动通信增值服务、网络电子游戏、网络娱乐、互联网信息资讯、其他网络产品、其他通信产品、其他软件产品等)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也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间接地为这些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或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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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hufeng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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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08-11-08 16:26:424楼 得分:2
    既然当初签了这些协议,还是应该负责的! 不能为了钱破坏自己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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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vers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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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08-11-08 17:23:165楼 得分:2
    这个世界有秘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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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a_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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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08-11-08 17:26:296楼 得分:2
    不说话,只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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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ava2000_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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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08-11-08 18:08:027楼 得分:2
    好久不见了。你还好吧!

    这问题很难办的,我个人认为职业道德很重要,但这个事件还是。。。


    你每月1万,人家给10万,你拦着,我总觉得这有点... 我觉得那个2年的协议是否合法,我表示怀疑。希望有律师澄清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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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leasechangegr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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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08-11-08 20:01:318楼 得分:2
    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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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hihuixiao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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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08-11-08 20:05:439楼 得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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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hihuixiao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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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08-11-08 20:08:0510楼 得分: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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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uyq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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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08-11-08 20:09:4211楼 得分:2
    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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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King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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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08-11-08 20:25:5912楼 得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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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zuwangj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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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08-11-08 22:46:1113楼 得分:2
    引用 7 楼 java2000_net 的回复:
    好久不见了。你还好吧!

    这问题很难办的,我个人认为职业道德很重要,但这个事件还是。。。


    你每月1万,人家给10万,你拦着,我总觉得这有点... 我觉得那个2年的协议是否合法,我表示怀疑。希望有律师澄清一下。



    关心“2年的协议是否合法”,顺便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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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ong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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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08-11-08 23:10:5314楼 得分:2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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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08-11-08 23:11:1415楼 得分:0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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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ierce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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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08-11-09 00:02:1116楼 得分:2
    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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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uoquan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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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08-11-10 11:42:2217楼 得分:2
    对,协议签署的时候,一定看好具体要求.
    特别这些苛刻条件,肯定要有相应money体现.
    要不怎么可能去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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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ank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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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08-11-10 11:53:5918楼 得分:2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

    大家都希望自己的生活好过点,这并没有错。

    不过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不道德的问题,就不好说了,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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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emo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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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08-11-10 12:06:5819楼 得分:2
    往职业道德上谈,有点扯了

    你在本公司工作的时候,把本公司的机密泄露出去,那么我们说这个是职业道德问题

    但是你在公司工作,做成了什么,公司没有相应的报酬,那就是公司在扯蛋

    说什么公司培养什么什么的,我只问一句话

    “老板什么时候变成慈善家了?来学习不用给学费还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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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kevinliu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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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08-11-10 12:11:0520楼 得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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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abo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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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08-11-10 12:27:3921楼 得分:2
    你给那么少。。

    老婆孩子谁养啊??  真是的

    整天就想着怎么 坑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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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kyx_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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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08-11-10 12:40:2122楼 得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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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kyx_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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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08-11-10 12:40:4323楼 得分: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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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ible_C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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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08-11-10 12:52:5724楼 得分:1
    我今年上半年也收到了我以前公司的律师函,情况略类似。
    当时由于公司合同期满了,我没续签,而去了另外一家相关的软件公司上班。
    后来咨询律师,说不会有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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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eehong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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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08-11-10 13:13:4125楼 得分:1
    我们公司也有禁业协议,我能拿到补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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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ime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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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08-11-10 13:19:0726楼 得分:1
    竞业限制与竞业禁止都要有相应的补偿才行,否则无效.

    不过很多无良公司在合同中说把补偿发在工资里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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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j3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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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08-11-10 13:22:3127楼 得分:1
    引用 13 楼 szuwangjl 的回复:
    引用 7 楼 java2000_net 的回复:
    好久不见了。你还好吧!

    这问题很难办的,我个人认为职业道德很重要,但这个事件还是。。。


    你每月1万,人家给10万,你拦着,我总觉得这有点... 我觉得那个2年的协议是否合法,我表示怀疑。希望有律师澄清一下。



    关心“2年的协议是否合法”,顺便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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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henguang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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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08-11-10 13:26:3028楼 得分:1
    头痛的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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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jj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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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08-11-10 13:41:0429楼 得分:1
    路过,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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